标准建站高级版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上海联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501

邮编:邮编:200135

电话:电话:400-021-8887

传真:传真:021-58858177 转 8030

联系人:联系QQ:800009888

会员名:网址:https://www.hulian.top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洋泾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559 5921 7851

上述甲、乙双2方,经友好协商就上海联启标准建站高级版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上海联启标准建站)达成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1甲方使用乙方在专有的服务器上部署的具有完整结构的成品网站(即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并接受相关售后服务。

1-2 有关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进度与验收、交付等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确认。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字体,音乐,视频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素材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5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管理其网站,通过其网站的管理及设计功能修改网页风格和相关文字内容,可以利用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并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

2-1-6对于超出甲方购买档次的网站限定的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网站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2-1-7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1-7-1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该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2-1-7-2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超出网站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乙方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户的网络、网站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网站或者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乙方服务器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2-1-7-3 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2-1-7-4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1-7-5 运行影响网站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1-7-6 其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可能给乙方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1-8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以下法律、法规或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甲方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会调整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乙方发现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从事上述活动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因甲方从事上述活动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的客户从事上述活动而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应与其客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1-9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7和/或2-1-8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10 甲方对自己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以及管理网站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信息、内容、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以及管理甲方网站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12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甲方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还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罚金等)。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交付款项。

2-1-13甲方明确,甲方所购买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申请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使用,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使用还需符合如下条件并进行如下操作:

2-1-13-1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并确认本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内容及配置符合甲方的个性化需求。

2-1-13-2在收到乙方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成功通知书》后,及时登录乙方会员专区,按照乙方要求在线提交其网站的ICP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信息(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

2-1-13-3该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信息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将获得其所购买网站的临时域名、管理员登录名和密码,此时甲方购买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方可使用(即:正式开通)。

2-1-14 甲方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2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乙方保证甲方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正常稳定运行。

2-2-3本合同书中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只支持在乙方所提供的专门用于上海联启标准建站服务的服务器上运行,不支持将网站转移到非由乙方提供的上海联启标准建站服务器上运行。

2-2-4 乙方可以帮助甲方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甲方网站上的数据,甲方应自行备份其网站上的相关数据。甲方充分认识到对甲方网站数据的备份并非乙方的义务,乙方亦不对甲方网站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2-2-5 保留因甲方违反2-1-6、2-1-7和/或2-1-8而终止甲方网站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7和/或2-1-8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甲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6甲方申请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后,乙方将为甲方预留网站空间以备随时开通。但除非完全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正式开通甲方的网站:

2-2-6-1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2-2-6-2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内容及配置已由甲方确认完成;

2-2-6-3 乙方收到并确认甲方提交的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及网站ICP备案信息。

2-2-7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8 收取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合同期限、金额与支付

3-1本合同期限为 贰 年,自乙方收到甲方款项之日起计算。甲方明确:上海联启标准建站配置的时间、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网站备案的时间全部包含在本合同的期限内。

3-2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予以确定。如届时乙方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3-2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5000.00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或者终止已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3-4 甲方完全理解乙方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乙方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对于赠送的服务项目,乙方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双方明确,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网站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乙方所提供任何资料的知识产权等,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仅在合同期内享有本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非独占使用权。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公布、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他人使用本上海联启标准建站的程序或源码等侵害乙方权利的行为。否则,乙方将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终止及责任承担

5-1 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果甲乙双方未就续约继续合作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到期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网站。关闭帐号之日起10日后,若甲方依然没有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网站的全部内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5-3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5-4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损失。如果乙方及其提供给甲方的网站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该款网站的年服务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5-5 如果因甲方(推广,被攻击等)原因,引起甲方的网站给所在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2-1-6所述的大量占用乙方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网站,终止服务且余款不予退还。

5-6 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5-7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8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责任承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 本上海联启标准建站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5 因一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经另一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6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8-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高级建站合同确认单

鉴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书(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以下简称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现双方就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进度以及验收、交付等事宜,确认如下:

一、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内容

1、 具体参见本确认单附件;

2、 附件仅限于对网站内容(具体功能等)作出约定,如涉及其他内容或乙方的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资料、素材,应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确认(验收时间详见本验收单第三条),如甲方未提供资料、素材,和/或逾期未进行验收确认,超过6个月的,视为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网站建设进度、验收标准及工作成果的提交

1、 网站建设进度

1-1 甲方应于本确认单签订后 2 日内,将标准建站策划与制作所需的材料、图片提供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规定支付的款项后的 20 个工作日对网站制作完毕,甲方对其进行验收并在2 日内确认;

2-1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标准建站制作所需材料、图片或提供内容不完全,或未按时验收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验收标准:

2-1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2-2包含附件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

3、 工作成果的提交:全部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通知甲方可以正式公布网站,甲方可以通过甲方的网站顶级域名正常访问到网站。

3、 工作成果提交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乙方根据改动情况不会收取制作费。

四、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确认单的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交付质量符合本确认单附件中的要求。

五、本确认单作为对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相关内容的确认,须与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同时签署并同时生效。单独签署的确认单或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均视为无效。

六、如本确认单内容有与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规定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确认单规定为准,其他事宜以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合同规定为准。

七、本确认单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上海联启标准建站制作内容(具体功能等)(如涉及其他内容或乙方的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约定)

                                    高级版建站

适用

中等规模企业
对网站的设计和功能有较高要求 网站实现在线交互

设计规格

可添加栏目页面(个)
含所有级别栏目

35(免费)

500(最多)

系统支持可添加文章(篇)

35(免费)

10000(最多)

系统支持可添加产品(个)

35(免费)

10000(最多)

LOGO设计

3

图片处理(图片尺寸、色调及污点修复)

 

30张(免费)

图片设计制作(banner、横幅广告)

10张(免费)

首页banner轮播展示(多图切换效果)

flash引导页(15秒)或
flash banner 设计制作

1

页面框架搭建

首页及内页框架(各1个)

建站规格限制

流量

70G/月

CPU

不限

IIS连接量

不限

建站安全性

黑客入侵防护

黑客入侵检测、SQL注入防护

病毒防护系统

实时文件防病毒保护,确保自助建站安全

防火墙系统

千兆抗DDOS防火墙系统,使您的智能建站远离各种网络攻击

基本配置

空间大小

不限

邮局大小

免费20G20用户)

语言版本

中文(英文)版 2种

网站功能

会员管理系统

产品展示系统

文章(新闻)发布系统

图片展示系统(相册)

在线投票系统

炫酷图文效果(多图切换)

站内搜索

计数器

留言板

在线QQMSNGTALK、淘宝旺旺)

文件下载

后台管理

图片库管理系统

文章(新闻)库管理系统

产品库管理系统

留言管理系统

页面管理系统

表单管理系统

免费赠送

动态地图标注

流量统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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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备案编号:3101100200014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1-20070233   B1-20201520  ICP备案号:沪ICP备07509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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